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10-30 阅读:28432 文章来源:教导处

、总则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省普通高 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统考”)实行“省 招考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管理,办考院校负责”的管理体制, 统一设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为进一步规范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切实做到管理 科学、组织有序、程序规范、公平透明、安全健康,现结合我省 专业统考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省招考委领导下,成立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招 生专业统考考试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类专业 统考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有关高校成立美术与设计类、书法 学、音乐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 其中,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和书法学专业统考考务 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 音乐学院,戏剧与影视类和舞蹈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理 工大学,体育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体育学院。

承担专业统考任务的普通高校和市(州)考点,应成立由其 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业统考领导小组,加强对专业统考工作 的组织管理,精心做好专业统考的各项工作。

一) 专业统考考试委员会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各项招生政策及规定;

2. 审定专业统考考试科目、考试内容,把关命题选题质量, 确保命题选题具有科学性和公平性,真实反映考生专业水平;

3. 负责制定各专业统考考试科目评分标准、计分办法,并指 导督促考务办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4. 指导建立专业统考主考教师及评卷教师库;

5. 指导遴选主考教师和评卷教师;

6. 指导、监督考试成绩复核工作;

7. 指导和督查各类专业统考工作和涉考信访工作。

二) 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职责

1. 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制 定组考方案、考务细则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 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考防疫有关要求, 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预案,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 健康和安全;

3. 负责专业统考的命题、制卷以及试卷收发保管、评卷等工 作,确保试卷答卷流转各环节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4. 负责专业统考的考试组织管理,指导、规范各考点考务工 作,切实采取必要措施,整肃考风考纪;

5. 负责专业统考的评分组织管理,遴选主考教师和评卷教师 并进行岗前培训,确保熟练掌握评分标准和办法,评分科学、准 确、公正;

6. 负责专业统考信息管理等工作,对考生成绩进行登记、统 计、保存、查询,按时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相关数据信息,确保 数据信息安全;

7. 负责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复核工作;

8. 负责调查核实专业统考考生的申诉和上级机关交办的核 查事项,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处理专业统考的来信来访。

三)专业统考考点职责

1.负责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和考务办关于专业统考的相关规


定、办法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考点的专业统考工作;

2. 负责本考点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制 定、实施;

3. 负责按省教育考试院和考务办要求,做好设置考点、考场, 准备考试场地,选聘考务和监考工作人员,配备和管理考试相关 器材等考试准备工作;

4. 负责对考务和监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5. 负责本考点试卷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建设符合国家教育 考试保密要求的保密室,履行试卷答卷流转各环节的保密规定和 要求,确保试卷答卷的绝对安全;

6. 负责本考点的考风考纪管理,严肃查处考试违纪舞弊行 为,采取人防技防手段,确保考风考纪优良;

7.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综合整治、净化 考试环境,维护考点及周边的秩序;

8. 负责考点的宣传服务和后勤保障,公告考试规定、纪律、 要求,营造诚信应考氛围,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 安全;

9. 负责本考点的考生信息及数据的汇总、校验、上报工作;

10. 负责处理本考点考生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报告涉考信访事件。

三、考生报名

一) 文化考试报名

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 高考文化考试报名。

普通高考文化考试报名的有关规定(时间、方式、流程、要 求等)详见《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川招考委〔2021〕42号)。

二) 专业统考报名

1. 考生参加我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各类专业统考的报名考 试时间、地点及办法,详见《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 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6号)和 四川省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书法学、音乐类、戏剧与影视类、 舞蹈类、体育类各类专业《招生简介》。各市(州)招考机构要 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地区考生参加专业统考报名,县 (市、区)招考机构要在考生报名阶段提醒考生注意考试地点并 加强指导。

2. 我省2022年所有艺术体育类专业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缴 费。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10月29日9:00 至11月2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 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www.sceea.cn ,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统考网上报 名、缴费手续。未在网上办理专业统考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 不得参加专业统考。

3.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或专项确认后(报考音乐类、戏剧与影 视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可选报1至4个专业),按网上 提示完成专业统考报名考试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 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省教育考试院)、支付金 额、报考专业或专项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 费已经成功。选报专业或专项须一次性完成,不得补报、改报。 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4. 考生在完成专业统考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本专业考 试举行前5天至本专业考试结束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 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需要参加省外院校单独 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于2021年11月9日起登录四川


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提示打印《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5. 报考省外院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持身份证 和报考证到省外院校设置的专业考点办理报名考试手续。

6.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 业的考生,须登录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www.ydyeducation.com ,进入体育招生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 办理报名考试手续。

四、考前准备

一) 各考点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狠抓责任落实,科 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等 人群聚集环节的防疫管控。参照《四川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相关要求,按照“一地一策” 原则,结合本考点实际情况,制定《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XX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属地 疫情防控办备案。

二) 各考点应制定各类突发、偶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演 练。

三) 各考点要与当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做好考点周 边的社会治安、交通疏导、消防安全检查、食品卫生、医疗等后 勤保障工作。

四) 各考点原则上要将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场 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配备的桌椅要整齐。考场内除必备 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考试公平的物品和 字迹。体育类专业考点应提前做好场地、器材的准备工作,考试 场地内架设能够清楚记录考试过程的录像机位并进行全程录像。

五) 各考点应设置临时医务点、考生休息点、考生领队休 息点、考生咨询处、饮水处等场所,考场周边设置明确的警戒线。 按各专业考试特点,准备草稿纸、浆糊、锥子、小刀、粉笔、纸 张、笔等消耗品。宣传标语、考试地点及考试场地的路标、考生 须知、《考场规则》、考试流程及安排等应摆放或张贴在醒目的位 置,以方便考生阅读和熟悉考场。

六) 各考点应与当地招考机构取得联系,并请他们给予支 持配合。若因突发事件,考试场地临时发生变动,考点应及时在 原定的考场和考点内各交通要道、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处张贴更改 公告。

七) 各考点考前应专门组织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培 训,使其熟悉并掌握考务规定、细则和操作办法;加强对考务和 监考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分工,确保遵守 招生考试纪律,增强工作责任意识。.

八)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学专业考点应对考试所需的供水 等具体事项做好准备。音乐类专业考点要对考试所使用的钢琴进 行调律、检查。对需使用视听设备的考点,如音乐类专业练耳及 乐理考试考点应提前对视听效果进行检查、试看、试听,对不符 合要求的,立即更换,同时配备备用视听设备,考试期间要配备 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视听设备的正常运行。各专业统考考点都要 有数量足够且能正常使用的安全检查设备(金属探测仪)、防作 弊设备、指纹验证考生身份的相关设备与系统、评分设备等。体 育类专业考点应引导考生提前到考点熟悉考场和考场规则,让考 生知晓检录时间、地点等。

九) 各市(州)招考机构须选派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作为本 市(州)体育专业统考联络员;联络员应主动与体育类专业考务 办联系,配合考务办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涉考事项;考务办应在 市(州)招考机构联络员报到当天召开联络员会议,布置相关工 -10 -

作,确保考试顺利安全。

(十)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应在专业考试前,及时在媒体上 刊登招生宣传资料,公布专业统考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事 项,将招生简介和专业介绍等宣传材料送(寄)至各市(州)、 县(市、区)招考机构。各招生学校在专业报名及考试期间不得 在考点内进行宣传活动。各考点在考试现场悬挂、张贴统一的宣 传标语,建议内容为:

1. 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某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点;

2.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某类专业;

3. 报考某类专业,圆梦艺术(体育)事业;

4. 祝参加某类专业统一考试的广大考生考出优异成绩;

5. 诚信考试,公平竞争等。

(各考点根据自己考点的具体考试类别,将标语填写完整)。

五、考试组织

一)各考点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考试组织管理。成 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有关部门 参与的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职能 工作组,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 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考务工 作人员、监考教师必须佩带标记持证上岗。考试进行中,监考教 师和面试科目主考教师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串岗,未 经允许不能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私自与考生、家长、带队教师等 人员进行接触和交谈。

三) 各项科目考试前,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应认真核 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严防代考替考。应使用身份证验证、指 纹验证系统,提高查验速度与准确性。

四) 面试科目考试实行“三随机”制度,即考场随机编排、 评委随机抽选、考生随机安排。主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 场,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考生由工作人员按随机编排顺序唱名

(号)进入考场,工作人员或主考教师逐一核对身份证、准考证 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相符后,方可开始考试。面试考试三次点名 未到者按缺考处理。

五) 艺术类面试科目因病缺考或弃考(不能参加考试或不 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可持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 断书及相关治疗缴费凭证提前向考务办提交更改考试时间的申 请,由考务办在该科考试全部结束前的时段内酌情另行安排;其

它原因缺考或弃考的一律不另行安排考试时间。

(六)笔试科目考试由考务办随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考生 入场后,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上的姓名和 考生号,确认照片与考生本人相貌相符且考生与座位安排一致 后,由监考教师宣读《考场规则》。开考前10分钟,监考教师当 众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后再启封试卷袋,逐份校对,若发现试题 (试卷)有差误,及时更换备用试题(试卷)。开考前5分钟开 始分发试卷。开考指令发出后,监考教师宣布开始答题。开考 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缺考处理。监考教师应 在缺考试卷上注明考生姓名及准考号,同时在试卷上注明考试科 目及“缺考”字样。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考试时间终了,考生停止答卷,监考教师按准考号顺序收回试卷 (含空白试卷)。笔试试卷应在考务办公室按考号顺序进行密封 装订。每个考场的监考教师应在《考场记事表》上注明试卷份数、 科目和缺考生考号及人数,签字后将《考场记事表》与试卷一起 放入试卷袋加封(或考务办单独收集汇总《考场记事表》)。在每 个加封试卷袋上要注明份数和科目,同时记录密封时间。试卷袋 经保管人员验收无误后存放。

在考试过程中,若发现试卷、试题出现缺份、漏页、错号、 印刷不清,物品受损,座位号不符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处 理并填写《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 试考场记事表》。

(七)体育专业统考为减少干扰、防止作假,考生分组不分 道;考试工作人员的具体分工不公布,考试时临时抽签确定岗位。 考点要根据报考人数、场地、气候、安全、项目特点和考生身体 负担等情况,合理安排考试日程、编排分组。考试工作人员应考 前半小时到岗,检查场地器材设施和安全措施等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六、安全保密

一)各类专业统考试卷(题)在考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 各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和考点主要负责人是安全保密的第一责 任人。各考务办、考点须严格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 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 考试〔2004〕2号)、《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 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办〔2017〕3号)和《四川 省教育统一考试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川招委〔2004〕32号)有 关规定建设符合保密要求的保密室,并确保试卷(题)流转各环 节安全保密符合上述文件要求。

二) 试卷(题)印制应在具有保密资质的印刷厂进行。试 卷(题)分袋密封,加盖密封章,严防泄露。考试前,各考点选 派专人(2至3人,并配备至少一名公安干警随车押运)、专车 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题)。核对准确后,由负责人签字办理交 接手续。试卷(题)到达考点后,应再次清点数目,无误后将试 卷(题)存入保密室,并做好记录,按规定安排人员昼夜值守。 当场考试科目结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清点考生试卷答卷,无误 后存入保密室;全部考试科目结束后,选派专人(2至3人,并 配备至少一名公安干警随车押运)、专车将试卷(题)送到指定 评卷点。

三) 运卷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能密封,并按规定配备消防 器材和防疫物资,加装并调试好GPS定位跟踪系统和随车视频 监控设备,运送试卷车辆一律不得搭载无关人员和无关物品。

四) 试卷(题)分发、收回应在监控摄像头下进行,全过 程录音录像。监考教师领取、交回试卷(题)时应两人以上同时 在场,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或单独进行。


五) 涉考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试卷(题)在启 用前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启封,违者依法惩处。若发生试卷

(题)失泄密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

六) 试卷(题)保管、流转各环节的监控视频和面试科目 考试的录音录像视频应使用单独硬盘保存,并在保密室中保管至 少1年。视频销毁处理应报告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按涉密材料 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评分评卷

一) 各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根据专业特点拟定评分细则, 报专业统考考试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二) 主考教师、评卷教师在正式评分评卷前应熟悉和掌握 评分标准,评分评卷须客观、真实反映考生专业素质和水平,不 得徇私舞弊。

三) 音乐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等专业统考面试科目 的评分由主考教师当场评定。主考教师在考前应熟悉和掌握评分 标准,评分须客观、真实反映考生专业素质和水平。每组主考教 师一般不得少于5人。主考教师根据不同专业特点的要求,对考

生全面考察后单独记名评分,其平均成绩为该考生的专业单科成 绩。在每组考生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须在现场打印出的当前组 考生成绩确认单上签字确认,签字后的成绩确认单交回考务办公 室留存。主考教师在签字确认时若发现自己所评分数有差误,应 填写情况说明并在成绩确认单上标注修正后的评分值,交回考务 办公室后,由考务办公室报经专业统考考试委员会审定后更正分 数。考生所有考试成绩记录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存放在保密室内, 严防涂改或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必须追查并严肃处理。主 考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评分情况记录表》以备查询,每场考试结 束后交考点指定的工作人员送保密室存放,每场考试开考前再由 专人将《评分情况记录表》交主考教师使用。主考教师出入考场 时不能携带通讯工具和笔记本、纸张等物品。

四)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书法学专业各科目,以及音乐类、 编导类笔试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成立评卷指导委员会,指导评 卷工作,并对有疑问试卷的分值确定做最终裁定。成立评卷工作 质检组,对整个评卷过程进行监督、抽查。

五) 参加体育专业统考考生的单次科目考试成绩在考生当 次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合成后的体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公 布。由成绩换算成分值的项目,换算后身体素质三项分值、专项 分值及专业总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对现场公布的成绩提出申诉、质疑的,应在现场及时处 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坚持考试或缺考者不 予补测。如遇非应试考生造成的偶发事故而影响考试者,由体育 专业统考领导小组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体育考生因天 气等不可抗因素需改变考试时间安排的,由体育专业统考考务办 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体育专业统考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 考生成绩的统分、计分工作全部使用计算机管理;成 绩登录和成绩变更等关键环节必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全程 参与,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更改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

七) 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另文制定。

八、违规处理

各考点应高度重视考试考风考纪,在考生出入的醒目位置张 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法》和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考 试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考生或其他人员,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和考 务办要求的处理程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纪舞 弊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及时报告并配合公 安部门依法查处。加强入场安检和考试期间出入安检,做到进场 必检;正式考试前,由监考员或考务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试纪 律,提醒考生遵守考试规定,上交违禁物品。

成立专业统考考纪检查监督小组,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处 理考试违规行为。在专业统考考试过程中,考生若有违规行为发 生,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一)关于对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序

1. 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有考生正在实 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时, 应立即制止,报告考点主考,并如实填写《考场记事表》。考点 主考应指派2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 况下,进行调查取证。

2. 在考试结束后,将违纪考生带到考点考务办公室进行询问 调查。调查完毕,应将考生违纪事实详细记录在《四川省2022 年国家教育考试(艺体类)考生违规记录表》上,提出建议处理 意见后交考生阅知签字。考生拒绝签字或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字 的,考点主考(副主考)应在考生签字处注明原因。

3. 考点根据《四川省2022年国家教育考试(艺体类)考生 违规记录表》上记载的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提出建议处理意 见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4. 考点处理时,务必向考生送达《四川省2022年国家教育 考试(艺体类)考生违规处理告知书》,并履行签收程序;明确 告知考生若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告知书3日内,向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书面提出陈述或辩解,告知书存根交四川省教 育考试院保存。

(二)关于对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理程序

1. 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第六条、第九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场 外工作人员报告主考,如实填写《考场记事表》。对考生用于作 弊的工具、物品予以暂扣,并没收准考证。

2. 考点主考应立即指派2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到 考点考务办公室进行处理。处理时可要求考生手持作弊工具或材 料拍照取证。

3. 固定证据工作完成后,应安排2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对涉


嫌作弊的考生进行询问调查,并制作填写《四川省国家教育考试 (艺体类)询问笔录》。

4. 完成询问笔录后,考点应将考生的违规事实按要求详细记 录在《四川省2022年国家教育考试(艺体类)考生违规记录表》 上,提出建议处理意见后交考生阅知签字。考生拒绝签字或因其 他原因未能签字的,考点主考(副主考)应在考生签字处注明原 因。

5. 考点处理时,务必向考生送达《四川省2022年国家教育 考试(艺体类)考生违规处理告知书》,并履行签收程序;明确 告知考生若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告知书3日内,向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书面提出陈述或辩解,告知书存根交四川省教 育考试院保存。

6. 对考生用于作弊的工具、物品可予暂扣,暂扣物品应填写 《四川省国家教育考试(艺体类)考生作弊证据暂扣保存通知

书》,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并交省教育考试院。考生用于作弊的工 具属考生工作生活必需的物品(如手机等),在考生书面承认作 弊事实并认可处理意见后,可予以归还。归还前,应对相关证据 内容拍照留存并交考生签字确认。

7. 对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的作弊行为,考试工作人 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公安机关移交证据时,应同时备份一 份,并履行证据交接手续。

(三)关于违规处理材料文书

考点应汇总考生违规记录表、作弊考生的询问笔录、告知书 存根、暂扣物品保存通知书以及相关作弊工具、物品、证据材料 后,填写《四川省2022年国家教育考试(艺体类)考生违规情 况汇总表》,以公文形式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处理。

九、信息管理

一) 各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和考点应成立信息管理小组, 组长是专业统考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考务办公室(考 点)负责人担任。信息管理小组负责专业统考过程中所有信息(包 括考生信息、成绩数据等)的采集、整理、汇总、校验、交接、 存档、上报工作。

二) 信息管理小组应明确专业统考过程中涉及到信息使用 的各相关岗位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设置专职信息管理人员,制 定信息的使用及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实施。

三) 专业统考考试成绩的采集是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环 节。各类成绩的合成必须两人独立完成并对比结果,签字备查。 合成后应采用校验程序对登录成绩进行正确性检验,并采用人工 抽查方式检查原始成绩库中信息与纸质原始材料的一致性。

(四)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属于阶段性保密信息。在省教育考 试院未公布前,各考务办公室或个人不得擅自泄露。对拟上报的 数据信息,在上报前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对拟上报数据进 行正确性和规范性检验,确认准确无误并由考务办公室(考点) 负责人在《电子文件摘要值确认表》签字盖章后,按时上报。

十、成绩通知

一) 各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应于规定时间将考生成绩数 据库光盘、考生成绩数据库摘要值确认表、违纪舞弊考生材料送 达省教育考试院。

二) 考生打印成绩通知单及成绩复核登记的时间和要求, 详见我省2022年相应专业《招生简介》。专业统考成绩的成绩复 核结果由各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

三) “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将分别公布科目成绩和视唱、 练耳、乐理三个部分的原始分,计算过程中保留全部小数,科目 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省外院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成绩由招生学校 直接通知考生,若考生因特殊原因未收到专业考试成绩通知,招 生学校应予补发。

十一、其它

各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统考考点、招生学校应根据本细则 的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制订具体的组考方案、考务工作细则于开 考前一月之内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撰文:杨佳顺

图片:无

审核:丁劲松

上传:杨佳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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